一、診斷依據
	(一)發(fā)病特點:膿毒性休克指由于膿毒癥引起的休克,過去叫做感染性休克,其定義是患者組織灌注不足 ,即容量試驗后持續(xù)低血壓狀態(tài)或血乳酸濃度 ≥4mmol/L。通常是由于革蘭氏陰性桿菌引起,主要見于急性化膿性梗阻性膽管炎,壞疽性膽囊炎,腎盂腎炎,急性胰腺炎及一些院內感染。
	(二)臨床表現:主要體現于以下3個方面:休克的表現,膿毒癥、感染的表現,感染灶的證實。
	除少數高排低阻型休克(暖休克)病例外,多數患者有交感神經興奮癥狀,患者神志尚清,但煩躁、焦慮、神情緊張,面色和皮膚蒼白,口唇和甲床輕度發(fā)紺,肢端濕冷?捎袗盒、嘔吐。尿量減少。心率增快,呼吸深而快,血壓尚正;蚱、脈壓小。眼底和甲胄微循環(huán)檢查可見動脈痙攣。隨著休克發(fā)展,患者煩躁或意識不清,呼吸淺速,心音低鈍,脈搏細速,按壓稍重即消失。表淺靜脈萎陷,血壓下降,收縮壓降低至10.6kPa(80mmHg)以下,原有高血壓者,血壓較基礎水平降低20%~ 30%,脈壓小。皮膚濕冷、發(fā)紺,尿量更少、甚或無尿。休克晚期可出現DIC和重要臟器功能衰竭等,常有頑固性低血壓和廣泛出血(皮膚、黏膜和/或內臟、腔道出血)。多臟器功能衰竭,主要有①急性腎功能衰竭;②急性心功能不全;③急性肺功能衰竭(ARDS);④腦功能障礙;⑤胃腸道功能紊亂;⑥其他肝功能衰竭引起昏迷、黃疸等。
	(三)輔助檢查:
	1、血象:白細胞計數大多增高,在15×109~ 30×109/L之間,中性粒細胞增多伴核左移現象。血細胞壓積和血紅蛋白增高為血液濃縮的標志。并發(fā)DIC時血小板進行性減少。
	2、病原學檢查:在抗菌藥物治療前常規(guī)進行血(或其他體液、滲出物)和膿液培養(yǎng)(包括厭氧菌培養(yǎng))。分離得致病菌后作藥敏試驗。溶解物試驗(LLT)有助于內毒素的檢測。
	3、尿常規(guī)和腎功能檢查:發(fā)生腎功能衰竭時,尿比重由初期的偏高轉為低而固定(1.010左右);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;尿/血肌酐之比<20;尿滲透壓降低、尿/血滲之比<1.1;尿Na+(mmOl/L)排泄量>40;腎衰指數>1;Na+排泄分數(%)>1。
	4、酸堿平衡的血液生化檢查:二氧化碳結合力(CO₂ CP)為臨床常測參數,但在呼吸衰竭和混合性酸中毒時,必須同時作血氣分析,測定血pH、動脈血PaCO₂、標準HCO₃—和實際HCO₃ˉ、緩沖堿與堿剩余等。尿pH測定簡單易行。
	5、血清電解質測定:休克病血鈉多偏低,血鉀高低不一,取決于腎功能狀態(tài)。
	6、血清酶的測定:血清ALT、CPK、LDH同功酶的測量可反映肝、心等臟器的損害情況。
	7、血液流變學和有關DIC的檢查:休克時血液流速減慢、毛細血管淤滯,血細胞、纖維蛋白、球蛋白等聚集,血液粘滯度增設,故初期血液呈高凝狀態(tài),其后纖溶亢進而轉為低凝。有關DIC的檢查包括消耗性凝血障礙和纖溶亢進兩方面:前者有血小板計數、凝血酶原時間、纖維蛋白原、白陶土凝血活酶時間等;后者包括凝血酶時間、纖維蛋白降解產物(FDP)、血漿魚精蛋白副凝(3P)和乙醇膠試驗以及優(yōu)球蛋白溶解試驗等。
	8、其他:心電圖、X線檢查等可按需進行。
	二、診斷要點
	對易于并發(fā)休克的一些感染性疾病患者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,檢測血象,病原學檢查,尿常規(guī)和腎功能檢查,血液生化檢查,血清電解質測定,血清酶的測定,血液流變學有關DIC的檢查等等,以此來進行診斷。
	三、治療方案
	除積極控制感染外,應針對休克的病生理給予補充血容量、糾正酸中毒、調整血管舒縮功能、消除血細胞聚集以防止微循環(huán)淤滯,以及維護重要臟器的功能等。治療的目的在于恢復全身各臟器組織的血液灌注和正常代謝。在治療過程中,必須嚴密觀察,充分估計病情的變化,及時加以防治。
	1、病因治療:在病原菌未明確前,可根據原發(fā)病灶、臨床表現,推測最可能的致病菌,選用強力的、抗菌譜廣的殺菌劑進行治療,在分離得病菌后,宜按藥物試驗結果選用藥物。劑量宜較大,首次給沖擊量,由靜脈滴入或緩慢推注。為更好地控制感染,宜聯合用藥,但一般二聯已足。常用者為一種β-內酰胺類加一種氨基糖甙類抗生素,腎功能減退者后者慎用或勿用。為減輕毒血癥,在有效抗菌藥物治療下,可考慮短期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。應及時處理原發(fā)感染灶和遷徙性病灶。重視全身支持治療以提高機體的抗病能力。
	2、抗休克治療:
	(1)補充血容量:有效循環(huán)血量的不足是感性性休克的突出矛盾。故擴容治療是抗休克的基本手段。擴容所用液體應包括膠體和晶體。各種液體的合理組合才能維持機體內環(huán)境的恒定。膠體液有低分子右旋糖酐、血漿、白蛋白和全血等。晶體液中碳酸氫鈉復方氯化鈉液較好。休克早期有高血糖癥,加之機體對糖的利用率較差,且高血糖癥能導致糖尿和滲透性利尿帶出鈉和水,故此時宜少用葡萄糖液。
	(2)糾正酸中毒:根本措施在于改善組織的低灌注狀態(tài)。緩沖堿主要起治標作用,且血容量不足時,緩沖堿的效能亦難以充分發(fā)揮。糾正酸中毒可增強心肌收縮力、恢復血管對血管活性藥物的反應性,并防止DIC的發(fā)生。首選的緩沖堿為5%碳酸氫鈉,次為11.2%乳酸鈉(肝功能損害者不宜用)。三羥甲基氨基甲烷(THAM)適用于需限鈉患者,因其易透入細胞內,有利于細菌內酸中毒的糾正;其缺點為滴注溢出靜脈外時可致局部組織壞死,靜滴速度過快可抑制呼吸、甚至呼吸停止。此外,尚可引起高鉀血癥、低血糖、惡心嘔吐等。
	(3)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:旨在調整血管舒縮功能、疏通微循環(huán)淤滯,以利休克的逆轉。
	(4)維護重要臟器的功能:①強心藥物的應用;②維持呼吸功能、防治ARDS;③腎功能的維護;④腦水腫的防治;⑤DIC的治療;⑥腎上腺皮質激素和β-內啡肽拮抗劑;⑦其他輔助性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