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山地明|新山地明
發(fā)布時間:2011/3/7 10:05:00 瀏覽次數(shù):831- 基本信息
- 產(chǎn)品類型: 其它
質(zhì)量標準: 合格
零售價格: 面議
供貨價格: 面議
詳情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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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藥名拼音】 xxdm
【通用名】 環(huán)孢素軟膠囊
【通用名拼音】 hbsrjn
【廠 家】 諾華制藥有限公司
【主要成分】 環(huán)孢素A
【適 應 癥】 詳見說明書
【用法用量】 詳見說明書
【不良反應】 詳見說明書
【規(guī) 格】 25mg*50s
【單 位】 盒
國藥準字號:
進口注冊證號:H20040531
藥品價格: ¥510元
新山地明--用法用量
器官移植 初劑量為10-15 mg/公斤體重,手術前12小時內(nèi)分2次服。手術后以10-15 mg/公斤體重/日的劑量維持1-2周,以后根據(jù)血藥濃度逐漸減至2-6 mg/公斤體重/日維持。當本藥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時(如皮質(zhì)激素合用或作為三聯(lián)或四聯(lián)治療的一部分時),應采用較低的初始劑量(如3-6 mg/公斤體重/日)。若使用山地明靜脈輸注濃縮液,推薦劑量為適當新山地明劑量的三分之一,應盡早轉(zhuǎn)為口服藥。
骨髓移植移植前一天,應給予3-5 mg/公斤體重/日,靜脈滴注,連續(xù)2周,然后改為口服維持治療,劑量為12.5mg/公斤體重/日,分兩次服,至少需3-6個月,以后逐漸減量至零,此過程自手術起至停藥約為1年。若初始治療即采用口服法,推薦劑量為12.5-15 mg/公斤體重/日。
內(nèi)源性葡萄膜炎 初始口服劑量為5 mg/公斤體重/日,直至炎癥減輕和視力改善。如療效不顯著,可將劑量增加到7 mg/公斤體重/日。若單獨用藥無法有效控制病情,可與可的松0.2-0.6 mg/公斤體重/日或相當量的其它皮質(zhì)激素合用。為了進行維持量治療,新山地明應逐漸減至小有效量,在緩解期內(nèi),劑量不超過5 mg/公斤體重/日。
腎病綜合征
腎功能正常者:成人:5 mg/公斤體重/日,兒童6 mg/公斤體重/日。
腎功能不全的患者,新山地明的初始劑量不應超過2.5 mg/公斤體重/日。
若單獨用藥的療效不滿意,尤其是對皮質(zhì)激素抗藥的患者,建議采用新山地明和小劑量皮質(zhì)激素聯(lián)合應用。若治療3個月,未見病情改善,則應停用新山地明。為了進行維持量治療,應將本品劑量逐漸減至小有效量。
類風濕性關節(jié)炎 3 mg/公斤體重/日,口服6周。若療效不顯著,則可逐漸增加劑量,但不應超過5 mg/公斤體重/日?赡苄枰12周才能獲得足夠的療效。進行維持治療,按各人的耐受性給予維持量。新山地明也可以與小劑量的皮質(zhì)激素和或非甾體類抗炎藥聯(lián)合應用。
銀屑病 初始劑量為2.5 mg/公斤體重/日,口服。若用藥1個月后病情無改善,則可逐步提高劑量,但劑量不應超過5 mg/公斤體重/日。在6周內(nèi),若5 mg/公斤體重/日的劑量對銀屑病不能產(chǎn)生充分的療效,則應停用新山地明。在某些須迅速改善病情的患者中,可將初始劑量調(diào)為5 mg/公斤體重/日。根據(jù)臨床情況決定維持量。
聯(lián)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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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 系 人: 黃經(jīng)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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